因业务发展需要,华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榕集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的优秀骨干人才。
一、华榕集团简介
华榕(集团)有限公司于1985年经国务院外经贸部批准在香港注册成立,是参照正处管理的市管一级国有企业,是福州市政府唯一一家驻港全资窗口企业。
集团境外总部设在香港,境外主要涉及经贸合作、投资发展、融资租赁、招商引资、项目推介等业务。集团境内福州总部位于台江区群众东路97号,已逐步构建安保产业、交通服务产业、城市建设产业、投融资产业等四大战略业务单元。主要发展金融守押、地铁安检安保、机关、公共场所安保、城区道路泊车、公共停车场、出租车服务、清洁能源加气站、渣土运输服务、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企业咨询管理、企业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融资租赁等业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报名、简历审查、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竞争择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华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1名
福州市华榕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福州市华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四、招聘岗位职责
(一)集团法律事务部经理:负责集团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集团经营、决策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参与集团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指导集团及所属子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对集团及所属子公司的法律事务提出意见;完成集团领导交办其他事项。
(二)福州市华榕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集团要求,制定年度业绩目标及经营发展战略方案,实现经营管理目标;负责协调与社会各行各业的关系,不断拓宽业务关系网;完成集团领导交办其他事项。
(三)福州市华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目标,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各级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政令通畅;按照行业标准,强化各项目、各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的考核;完善公司管理体系,配套服务体系,对各部门的工作业绩考核;完成集团领导交办其他事项。
五、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福建省范围内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都可以报名。若应聘人员为企业员工,其工作单位应注册登记在福建省内区域,且应聘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
(二)选聘人员应具有以下资格条件: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任职资格
1.集团法律事务部经理: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类相关专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通过国家司法或法律资格考试,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满5年以上的人才。具有律师执业证书的人才优先。
2.福州市华榕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相关专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5年以上国企、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工作经验的可以放宽到50周岁),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事项目管理、运输服务工作满3年以上的人才。
3.福州市华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相关专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5年以上国企、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工作经验的可以放宽到50周岁),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事后勤管理、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以上的人才。具有物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的人才优先。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因个人原因,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七、招收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按简历筛选、面试、入职体检、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3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hrjtrz@126.com,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填写完整真实的报名登记表,即《华榕集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企业任职证明材料扫描件;
(3)相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
(4)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
将以上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姓名”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
咨询联系人:张小姐 0591-83372063
(二)简历筛选
按照选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集团组织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束后,将资格初审结果或邮箱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员不足3名,则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三)面试
岗位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作为最终分数。
(四)入职体检
拟聘人选需到华榕集团指定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查实所提供材料不实者,取消聘用资格,由后续递补人选进行体检。
(五)公示
拟聘人选名单,将在有关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
拟聘人员须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原则为6个月,表现优秀者可提前转正。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华榕集团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恕不退还,华榕集团将予以妥善保管;
(三)在报名后的一个半月内敬请保持手机畅通;
(四)应聘者请自行下载专用表格填写履历,谢绝其他格式履历表;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属华榕集团。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