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租公告
福州市盈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采用竞价方式对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7号华榕大厦三层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编号:HRZC001003
标的名称 |
标的位置 |
挂牌价 (元/平方米/月) |
计租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期(年) |
华榕大厦三层 |
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7号华榕大厦三层 |
57 |
892.12 |
10 |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先交租金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第一年年租金按最终中选竞租价计收;以第一年租金为基数,每五年递增3%。
3、押金:一个月的租金(按第一年的租金标准)。
4、装修费:承租人在支付第一笔租金同时,需向出租人一次性支付300万元的装修成本费。
5、物业费:与物业公司另行协商并签订物业合同。
6、租赁用途:仅限作办公使用。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1、本次采用公开竞价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本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公告计租面积892.12平方米为施工单位现场勘测的数值,不论标的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最终的计租面积以产权证确定的面积为准,在产权证未办理完毕前按公告计租面积计算租金。产权证办理完毕后以产权证面积计算租金;若产权证上不体现单层面积,则双方以测绘院勘测的面积为准计算租金;对已收租金按最终计租面积多退少补。
3、竞租标的的月租金(含税)按下列公式计算:月租金=成交单价×计租面积,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4、承租人不得利用该场所从事违法活动,不得将该场所转租给他人使用,也不得将该场所作抵押,担保,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租赁期内发生的一切人为事故和安全事故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需与出租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该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租赁合同附件,与租赁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6、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场所结构和用途对该场所内的设备设施要爱护不得人为破坏。
7、签署合同后如承租方有工程改动(变动场所结构布局)须书面报于出租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如需报消防审批的由承租人自行负责,经消防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动工。
8、每个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9、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本标的仅限作办公使用(承租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从事加工业、开办棋牌室及洗浴、餐饮、住宿酒店、会所场馆、教育培训,不得影响周边环境,不得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等违禁物品,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用途,不得分租、转租)。
10、意向承租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材料:
企业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各一份(交验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承租意向书》(含报价)。
意向承租人按规定提交以上材料,通过审核后,即视为报价有效。
三、时间安排
1、公告与竞价时间: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8月6日。
2、看样时间: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8月6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看样电话:18106028897。
3、现场确认时间:意向承租人于2018年8月6日17时前至我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7号华榕大厦517)递交资格审核材料并办理报价的现场确认手续。
四、注意事项
1、竞价的加价幅度为1(元/月/平方米),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2、我司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我司网站进行公告。
租赁联系人:何先生
业务咨询电话:0591-83362690
福州市盈瑞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4日
承租意向书 |